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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 15:46:33 发布人:教务处 阅读次数: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职成字〔2015〕1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建设,现将2015年度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课程必须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高职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年授课时数不少于60学时。

(二)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成员近3年都担任过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省精品课程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其它精品课程。

(三)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特色,与省内高职院校同类课程相比,处于一流水平。

(四)已建立了此门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五)近3年,督导、同行、学生对课程组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均为优秀。

(六)近5年,课程组负责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国家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主持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有一人(第一作者)发表与该课程有关的国家级及以上的教研论文,主持或参研(前两名)省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已达到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和要求,尚未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均可推荐参评本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

(二)申报限额:国家级示范(骨干)院校限报2门,其它高职院校和举办高职的本科院校限报1门。

(三)各院校应经课程组申请,所在学校评议,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限额内排序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的课程。

(四)请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5月28日之前,报送到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上报材料包括:(均包括电子文档)

1.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六份(附件2);

2.2015年度申报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3.2015年度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一式六份(附件4);

联系人:尚鹤龄,联系电话:0431-88905322

邮箱:1973501063@qq.com

三、评审方式

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7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3分钟),汇报用PPt讲稿。

此次精品课程评审的工作网站为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网址为http://www.jlszj.com.cn/),评审所涉及的文件和有关要求请院校有关人员及时上网查看和下载。

 

附件:

1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

2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32015年度申报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汇总表

42015年度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

(注:附件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吉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6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doc
附件2: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汇总表.doc
附件4:2015年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