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1996年3月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对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中共中央对原《条例》进行了修订。
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请各党支部利用本周五党团活动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学习新《条例》。要与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国家、全省《中长期教育和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研讨,使每位党员都能全面掌握新《条例》的具体规定。
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下功夫,以新《条例》为基本依据,对加强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使学院党的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请各党支部将本次组织学习的情况,包括参加学习的党员人数、学习的收获、党支部建设中的问题和建议,于3月16日前报党委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