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陶冶学生情操,建筑工程分院将于11月末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七十七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比赛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下午2点整。
比赛地点:教学楼A1区第三阶梯教室。
参赛人员:建筑工程分院11、12级全体同学。
参赛形式:以班级为单位组成合唱方队。
评分细则: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音色优美(1—15分);
2、演唱人员、指挥人员节拍一致(1—10分);
3、所演唱的歌曲难度大,体现出多声部配合(1—10分);
4、进场、退场有序,纪律良好(1—10分);
5、声音洪亮,声调一致(1—10分);
6、服装整齐统一(1—10分);
7、表演形式多样化,花样合适得体,如:配有鲜花,横幅等(1—15分);
8、感情真挚,表演出色,观众反应效果好(1—10分);
9、歌曲符合主题、积极向上,具有较高教育意义(1—10分)。
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优秀奖四名;
取得前五名的班级将代表分院参加学校举办的合唱比赛;
取得奖项的班级予以颁发奖状,并对取得奖项的班级按照分院加
分细则予以加分奖励。
分细则予以加分奖励。
相关要求:各班主任要充分重视本次合唱比赛,认真准备;
无极特殊原因,任何同学不得缺席合唱比赛。
无极特殊原因,任何同学不得缺席合唱比赛。
其 他: 联系电话:李美一15590261639
本次比赛解释权由建筑工程分院学工办所有;
未尽事宜以及情况变动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分院学工办
2012年11月13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