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俊华主任在全省2011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讲话》
发布时间:2011-03-07 03:48:50
发布人: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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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吉政教督办字[2011]4号2011年3月3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督导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薛俊华主任在2011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紧紧抓住国家和省教育规划《刚要》颁布和实施的有利契机,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并完成2011年全省教育督导各项工作。
二О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坚持务实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吉林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2011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薛俊华
(2011年2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时期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教育督导工作。刚才,听取了各地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过去的一年,各地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大家听后深受教育和鼓舞。王总督学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多次研究并指示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开好,一会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要求。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报告一下我省教育督导工作。
一、务实创新,全面完成“十一五”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十一五”以来,在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在省教育厅党组的领导下,我省教育督导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务实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教育督导资源、方式得到整合和创新。“十一五”期间,我省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以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学校督导评估为重点,以专项督导评估和随机督导为补充,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省、市、县三级联动,督导方式优化整合的吉林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新格局。
1.坚持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这条主线,从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管理、年终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表彰评比;根据当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制下发年度“吉林省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发挥督导“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教育工作大局,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指导;年末,组织相关处(室)对各市(州)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评比,评出综合优秀奖和单项进步奖并进行表彰奖励。
市(州)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和学校也逐级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从而使教育目标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一个教育发展促进机制,真正推动教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2.高质量完成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根据《吉林省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2006年我省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启动了对县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以5年为一个周期,对全省所有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到2010年全部完成了60个县(市、区)督导评估任务,督导评估的结果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促进县域教育协调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0年对下发通报进行了改革,除综合通报外,对每个受检县(市、区)还专门下发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限期整改。这种有针对性的督导通报,对整改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吉林日报》2009年曾对长春市宽城区政府教育工作接受省督导评估作了报道;2010年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促区域均衡发展——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组赴通化市东昌区督导评估工作记实”为题再次作了整版报道,扩大了教育督导工作在全省的影响。
3.全面建立督导责任区制度。按国家的要求,在白山和延边等市(州),永吉县、镇赉县和吉林市龙潭区等县(市、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建立了督导责任区制度,履行经常性的督导工作,实现了督导方式的创新。
4.全面启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十一五”期间我省以推进“五项工程”、“四项计划”、“五项改革”为目标责任制,加强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全省全面建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常规性督导评估制度,加强了以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百强校”建设,同时开展了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估验收。“十一五”期间,我省已进行了七批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共评出87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初步完成除前郭县外全部40个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任务。强化了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对有整改任务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复查,推动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
5.扎实开展了以“质量万里行”为主要形式的随机督导。以“质量万里行”为主要形式的随机督导,是我省在全国首创的一种创新督导形式,特点是不预先通知,不要地方陪同,督导检查组自带车辆、食宿自理,直接到学校检查,以其公正公平而且能查到实情受到全省欢迎。这项工作每年都坚持进行,而且在内容、检查对象、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内容上为突出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在稳定的基础上都有变化;检查对象去年增加了城区。我省随机督导,以其查实情,推动素质教育作用大的特点,多次在国家介绍经验,做法在一些省(市)推广。
6.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督导。“十一五”期间,我们每年都针对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开展的专项督导有:开展了“对普通高中、民办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专项督导”,集中整治了学校用书存在的问题,加强了教学用书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与财政厅联合对全省60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了专项督导,推动县级政府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专项资金,落实本级财政承担的资金,促进中小学校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组织开展了对9个市(州)扫盲工作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促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和加强扫盲工作,认真开展扫除剩余文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开展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督导”,推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领导,促进学校严格执行新课程方案,保障实验顺利进行;组织了对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加强了省厅与管委会的沟通,促进了管委会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开展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建设”专项督导,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全省各地针对当地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也开展了具有各自特点的专项督导。
7.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扎实推进。2010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会议,出台了《吉林省2010—2012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在2012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的工作目标。其中保障措施之一就是加强监督,完善督导验收制度。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此,省督导办参与了《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普查方案〉的通知》,全省督导或牵头或配合积极参与了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普查和普查结果的分析、统计;制定了《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目前,已拟定了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两个评估验收等办法和指标体系,将在这次会上下发征求意见。
(二)教育督导制度和机制建设得到了加强和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省十分重视教育督导机构、制度、队伍等自身建设,同时加强了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宣传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建立教育督导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年初都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下发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部署新一年工作;从2009年起,每年都召开全省教育督导中期调度会,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年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实施。
2.建立督学培训制度。为加强我省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导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根据《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2009到2010年每年都举办一期全省教育督导培训班,教育部督导办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出席开幕式讲话或作专题报告。每期督导培训班为期5天,参加两期学习的学员达330人。与此同时,坚持向北京、上海等地选派专职督学参加国家组织的培训,这两种形式使全省的专职督学培训率保持在80%以上。
3.构建了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体系。2007年,按照修订后《义务教育法》规定,我省进行了改革,构建起以“办学基本标准”、“学校管理”、“自主发展”三板块指标体系为特点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体系。同时继续开展对校长、教师和学生个体评价,全方位保障实施素质教育。鉴于教育部要制定下发《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为搞好与国家的衔接,近3年我省按新体系开展评估实验,实验面已达所有学校60%。我省学校评估新机制受到国家高度肯定,是教育部督导网学校评估栏目唯一上传的资料。2009年在省督导办支持与指导下,桦甸市成为“全国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样本县”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县”。
4.建立教育督导复查制度。2010年组织了“对榆树市等25个县(市、区)督导评估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导”,推动榆树市等25个县(市、区)教育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
5.建立表彰奖励机制。2010年评选、表彰了长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24个“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张秀琴等80位“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分别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是我省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的第一次,充分调动了督导人员工作积极性。
6.引入督导科研机制 “十一五”时期,省督导办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课题研究。这些课题主要有:全国教育督导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立项科研课题“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研究”和“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研究”;中国教育学会重点课题《〈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与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策略研究》;2010年我省申报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与机制研究”等两项课题被国家批复为立项重点课题;确定37个市、县两级子课题,目前已开题研究。
7.建立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制度。我省加强了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和督导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从省到市(州)、县(市、区)的教育督导信息宣传队伍,编辑印制了《吉林教育督导》,2009年正式开通吉林教育督导网, 2010年各市(州)、县(市、区)也按省要求完成了教育督导网站或主页建设,实现了全省联网。
(三)教育督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省督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在国家介绍教育督导经验,一些工作作法受到国家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
1.2006年以来,我省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因工作规范,评估扎实,受到国家多次表扬。我省有多个市、县被国家指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委托我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验研究。
2.“十一五”时期,省督导办承担的多项国家和省课题研究相继结题经评审均获一等奖。
3.2008年5月11日,《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以《两把尺子让教育督导大有作为——吉林省抚松县创新督导模式促进教育发展纪实》为题,对抚松县督导工作作了长篇报道。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同志看到报道后作出批示:“抚松督导工作既务实,又创新,将督导工作落到一线,并受欢迎”。
4.2008年至今,我省承担了为教育部督导办起草《教育督导工作规程》任务目前已基本定稿。
5.2009年2月12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下发“关于表彰教育督导宣传先进单位优秀教育督导信息员的决定”(教督办[2009]3号),通报表彰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等10个单位为全国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2011年教育督导工作
201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为主线,整合督导资源,创新督导方法,完善督导机制,充分运用督导评估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制“省对市(州)2011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及评估指标体系”,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教育工作大局,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认真总结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第一个周期工作,制定评选表彰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方案并提请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制定全省新一轮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针对督导评估整改意见和地方整改情况报告,对2010年接受省督导评估的14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制定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标准;制定和落实全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市、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从2011年开始,对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政府授予吉林省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称号。
(四)继续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兼顾建立和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等内容开展随机督导。进一步改进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方式方法,规范流程,增强科学性;加大督导结果运用力度,搞好与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的衔接,强化制约机制。
(五)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百强校”建设,按照省重点学校的标准,对申报省重点职业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强化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对有整改任务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复查,推动相关实际问题的解决;总结地方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经验,通过适当方式加以推广。
(六)完成2010年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验总结;做好与国家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新方案和指标体系衔接的准备;按计划进行校长、教师、学生个体评价。组织和指导县(市、区)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督导验收,推进县域内所有学校达到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组织和指导市(州)按照新的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继续开展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实验,参加实验的学校数量达到辖区内普通高中总数的三分之一。
(七)建立省级示范高中动态管理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处室,从2011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全省39所示范高中进行复查。
(八)切实加强教育督导自身建设。根据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换届工作,选聘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兼职督学,推荐国家督学;举办教育督导培训班,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督导评估理论、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进一步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发展。
(九)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办好吉林教育督导网,努力办成管理规范、更新及时、资源数量和质量全国一流的省级网站;指导各地办好地方网络;积极开展督导交流互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导舆论宣传,积极向教育部督导网站提供高质量稿件。
(十)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认真开展我省承担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督导分会两个立项课题研究,按计划完成阶段性研究任务;组织和指导市、县两级督导部门课题研究;随时把握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加强跟踪指导和信息情报交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
同志们,教育督导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抓住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颂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我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