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优秀科研成果1项。
二、推荐要求
科技类科研成果类型:基础理论研究、应用技术研究;
社科类科研成果类型:著作类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艺术创作(作品)类。
三、取得成果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优秀成果《申报书》《盲评表》《科研诚信承诺书》《推荐成果汇总表》等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至8311808@qq.com,附件见科研处网站。佐证材料原件需经科研处审核确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恩顺
联系地址:办公楼B1-309
联系电话:0434-3352215
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