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分院、教学部的教学秘书于9月6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本部门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报送教学督导室,以便听课时核查。
2.请本学期新报到教师将“教师教学工作档案”(到校园网“教学机构”中“教学督导室”一栏下载)填写好,并附电子版证件照片1张,发送至督导室邮箱。
督导室邮箱:dds06@163.com
教学督导室
2013年9月4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