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分院学工办、分院学生会,各团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躬身承担青年责任,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工作,构建学院学生骨干力量薪火相传的培养格局,根据《吉林省高校学生干部培养计划》有关要求,结合落实学院2013年党委工作要点和学院工作要点精神,着重落实学院“两个专项”“四个重点”工作精神,经院党委同意,院团委决定于近期召开2013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请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3年大学生骨干培训活动方案
附件:2、2013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课程安排安排表
附件:3、2013年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题词:大学生 骨干 培训 通知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2013年3月13日印
附件一:
2013年大学生骨干培训活动方案
一、时间
2013年3月15日—3月31日
二、地点
A1阶梯教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及条件
主要面向2012级学院、分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各类优秀大学生。
主要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
2、勤于学习,勇于实践,综合素质较为全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3、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优先考虑获得县、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综合素质较高的团支部书记。
四、培训目标
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以大学生骨干培训班为载体,引导大学生骨干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成长为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广大青年学生深入贯彻学院“两个专项”“四个重点”工作精神,使学生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营造积极向上文明进取的文化氛围,为学院和谐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培训内容
(一)听取领导讲话;
(二)听大学生素质教育和爱护校园公共财产专题讲座;
(三)邀请专家作报告;
(四)国际国内形势解读;
(五)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
(六)素质拓展训练;
(七)听优秀学生管理者和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工作体会;
(八)观看中华传统文化讲座;
(九)交流自学阶段学习体会;
(十)学习中华传统美德,使用绿色网络资源。
六、相关要求
1、参加者必须是共青团员。参加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一半,无重大违纪情况。
2、各分院要严格把关,选派优秀的大学生骨干,特别是新任职的学生干部参加本次培训,确保参会参训人员人数,指定专人带队。
3、各分院各团支部名额原则上按团员比例分配,最终名单须经分院领导审核确定。
4、请各参加人员按要求参加学习,无故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以书面形式经院团委负责老师审核同意。各分院各团支部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维持纪律,组织学习。
5、参加培训班学习通过者,颁发结业证书,此证书毕业时装入学生毕业档案。根据团省委文件要求:原则上,推优入党的同学应参加过骨干培训班学习,且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中产生。
附件二:
大学生骨干培训班项目安排表
时间 | 拟主讲题目 | 主讲人 | 备注 |
3月15日 | 上好大学,养成素质,加快成长,做祖国合格接班人 | 院党委书记苏君 | |
3月16日 | 爱护校园公共财产,争做文明大学生 | 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韩志强 | |
3月17日 | 廉政文化进校园 | 副院长韩金玉 | |
3月17日 |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 | 教务处处长李树国 | |
3月20日 | 十八大报告解读 | 党办主任邢勇 | |
3月22日 | 传统美德与交际礼仪 | 人事处处长王英丽 | |
3月23日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马列教研室主任孟繁华 | |
3月24日 | 文明上网,健康成长 | 网络中心主任姜少红 | |
3月24日 | 如何做一名高素质的大学生 | 机电工程分院党支部书记周万才 | |
3月27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马列教研室教学秘书金艳芬 | |
3月29日 | 学习改变命运、拼搏成就未来 | 院团委书记孙峥 | |
3月29日 | 管理沟通与情商培养 | 院团委副书记王畅 | |
3月30日 | 听优秀学生干部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 院学生会主席辛星 | |
3月31日 | 交流自学阶段学习体会 考试 |
注:具体学习时间可能根据情况做调整
附件三:
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分院名称 | 培训人数 |
管理科技分院 | 60 |
信息工程分院 | 59 |
机电工程分院 | 57 |
粮食工程分院 | 24 |
生物工程分院 | 67 |
汽车工程分院 | 55 |
机械工程分院 | 35 |
食品工程分院 | 69 |
建筑工程分院 | 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