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为及时了解省级项目和院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研究的进度,科研处决定对4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省级项目和院级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从科研处网页下载相应的项目进展情况表格,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于10月26日以前以分院为单位,集中送科研处,并发邮件至邮箱。
2、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调查报告、专利等)的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已完成研究工作但未办理结题手续的,请尽快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结题工作;
(2)凡是不能办理结题手续的在研项目,均要接受中期进度检查,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3)已到期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结题验收却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须办理延期完成的申请报告,否则须办理中止继续实施的申请报告。
3、科研处组织院内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后,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按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各分院必须重视此次检查活动,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进展情况的检查工作。
联系人:张一 15590268928(教学楼A2区401室)
邮 箱:44291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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