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28 09:28:13 发布人:党办 阅读次数:

分院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2012年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保证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现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1、组织关系转出办理单位:今年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统一由各分院党支部统计,并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办理。所有应届毕业生党员都要到本分院党支部填写《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单》

2、组织关系转出办理时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时间集中于2012年7月2日——7月6日。请各分院党支部将《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单》填好加盖支部公章后,交学院党委办公室存档,电子版发到党委办公室邮箱:jlngxydb@163.com

3、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父母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其他特殊情况,请毕业生党员与分院党支部或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各分院党支部要主动帮助毕业生党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每一位毕业生党员毕业前都顺利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各分院党支部应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到学生本人手里,避免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造成遗失。

6、学生党员持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报到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毕业生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之后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寄回学院党委办公室,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转接。超过六个月无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7、《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因本人不慎丢失,要及时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并书面说明原因,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办。超过六个月没有补办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组织关系转接基本程序

1、将党组织关系转往本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2、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外省党组织的基本程序: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吉林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毕业生报到单位党组织。



中共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

附件1吉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单.doc
附件2
致2012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doc
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