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04:13:19 发布人:吉林省教育厅 阅读次数:

内部明电


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吉教明电〔2012〕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4月1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安全大检查时间:4月11日起至5月31日
  检查重点: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等)及校车安全等。
  三、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各级各类学校自查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及抽查。校园安全要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加大整治力度;校车安全要进一步加大校车管理力度,严禁校车超员、超速、越线行驶,严禁学生乘坐“黑校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大检查收到实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把手”是这次安全大检查的总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抓实自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标本兼治,严格整改措施,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
  请接到此通知后,按隶属关系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全面推进隐患自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省)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厅直属各单位,从即日起每周五15时前将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厅将视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通报全省。

联系人:孔祥华

联系电话:0431-88904038

邮箱:jlxxaq091018@126.com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