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06 11:21:07
发布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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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公安局、教育局,长白山公安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吉林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要速将此通知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并迅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
“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推进“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遏制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 活动内容及要求
“六个一”活动即:“建立一套完备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完成一份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设置一个消防安全角、建立一个消防宣传教育信息应用平台、发放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建立一套完备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保证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五进、五有、五同步”标准。
“五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制度、进教师职责、进学生班级、进课堂教学、进学生家庭;“五有”:有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有兼职教师负责全校消防安全课堂教学、有教材教案、有课外作业、有效果检查;“五同步”:消防安全教育与其他教学内容同部署、同标准、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要按照学生年龄段区分教育重点,小学校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用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教育;中学及大中专院校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当地教育部门要建立培养一支学校校外消防辅导员队伍,辅导员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教育授课,协助和组织师生开展火灾逃生疏散演练以及学校消防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辅导等工作。各地校外消防辅导员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
(二)每名学生要完成一份“家庭消防安全作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制定完成的家庭火灾疏散预案的家庭作业,提升家庭火灾隐患排查和火场紧急逃生两项基本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制作一张家庭每个房间的逃生路线图,确定疏散程序、方法、要求等。每名学生每学年都要填写一张“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督促家庭成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落实好家庭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制作方法》及《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附后)
(三)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指导学生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自防自救能力,检验学校教职员工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配合公安消防部队扑救火灾的能力。同时,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消防咨询台、开展消防征文比赛、消防器材展示等各种活动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消防疏散演练的效果。
(四)每个班级设置一个消防安全角。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个班级设置一个消防安全角,张贴悬挂消防安全知识挂图和火灾疏散逃生路线图,摆放消防科普读物,警示和提醒师生时刻注意消防安全。要在消防安全角放置水桶、灭火器、手电筒、防烟面罩、毛巾等简易灭火逃生设施,既起到警示和提醒作用,又为疏散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提供便利。
(五)建立一个消防宣传教育信息应用平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类媒体,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学校相关教职人员开通《119信息应用平台》,接收消防安全短信、彩信服务;二是建设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网络平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学校广泛推广使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网络学习系统”,利用校园网和电教室等条件,按学生年龄段区分教育内容,并进行测验考试。要通过这两种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消防宣传教育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学生接受消防知识教育100%、学生消防知识过关率100%。
(六)向每个班级发放一本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订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确保每个班级至少有一本。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和知识层次,以介绍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各学校要以读本为教材,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保证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六个一”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职责,积极为学校开展“六个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造浓厚氛围,促进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六个一”活动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工作措施,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保障活动开展的经费需要;大力宣传“六个一”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广大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六个一”活动,实行学校、家长、学生三方互动的消防宣传教育模式。
(三)强化检查指导。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做好活动的指导、策划和调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检查内容,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公安厅、教育厅将在9月份对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达到“六个一”要求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标准”的学校,将命名为“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申报“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各地在开展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和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联系。各地校外消防辅导员名单由各地公安消防支队统一汇总后,于2011年4月6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各地活动的总结,请于2011年12月28日前,传真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联系人:省公安消防总队宋志权
联系电话:0431—84895413;省教育厅 冯占民联系电话:0431—88904027)
此通知
附:1、《家庭火灾逃生计划制作方法》
2、《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