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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特对《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准入制度》进行修订。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管辖的校内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包括学生、教工、聘任的编制外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 所有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再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
第二章责任体系与落实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面指导本项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有:制定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组织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建设与管理学校实验室安全可视化管理平台;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有: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实验室的人员、项目的准入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考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档案。
第七条 各实验室根据本实验室所开课程和科研实验的内容,在开展实验前,要对从事实验的学生及相关人员,专门讲解实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等实验安全教育,加强实验过程中安全、规范操作的指导。
第八条 从事特种设备、设施操作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业从业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作业资格,严禁无证操作。
第九条 学校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及准入形式
第十条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验室安全防护技能。
(三)实验室一般性安全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四)实验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五)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一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形式:
(一)教学单位登录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平台(电脑端访问网址:http://192.168.0.172),组织开展通识安全及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的实验室安全考试;各实验室组织开展针对实验项目及内容的操作技能考核。
(二)学校集中安排专项教育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教学单位组织开展符合学科特点的安全知识培训;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根据实践课程的具体内容和特点,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相适应的实验安全教育,配合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形式的教育培训与考核,均应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备查。
第四章 准入资格与流程
第十三条 相关人员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学生
1.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环节,组织集中学习;
2.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准入资格。
(二)教工(含专兼职实验人员)
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准入资格。
(三)其他人员(外来人员、临时人员等)
1.向实验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学习相关实验室的安全知识;
4.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准入资格。
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者,视情况取消其准入资格。须经过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再次准入。
第十四条 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应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签订。
第十五条 对存在重大实验安全隐患,或多次检查发现类似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或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取消实验室准入资格,须再次参加相应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重新进入实验室。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实验室准入制度》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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