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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09:39:29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阅读次数: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职成字〔2014〕7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

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落实好《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创新人才培养途径,努力构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衔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吉林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市(州)教育局和有关职业院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为衔接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定期研究和部署工作,确保衔接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各衔接试点院校要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共同制订符合衔接试点模式特点的、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由各对口衔接试点项目中的本科院校(中职——高职高专衔接模式由高职高专院校)于2014年6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各对口衔接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努力做好2014年衔接试点招生工作。衔接试点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中考和高考的初高中毕业生。试点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按高考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试点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省招办将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下达的中职——本科“3+4”和中职——高职高专“2+3”招生计划,在省招办“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2014年专辑上公布,生源范围面向全省,实行网上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最低控制线由省招办研究确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户籍须在吉林省内,并按省招办要求,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

四、调整部分衔接试点项目。考虑到试点工作的区域性和代表性,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做部分调整和补充,详见《吉林省2014年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汇总表》(附后)。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5月7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

 

吉林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伯军  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吉林省教育厅厅长

       孙维杰  吉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吉林省高校工作委员会书记

副组长:孙鹤娟  吉林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

战高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席岫峰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邱  成  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高校纪工委书记)

苏忠民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岳  强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纪  拓  吉林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史燕来  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宋春辉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林乐琨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蒋蔓萍  吉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郑景国  吉林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李春义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

栾立明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院长

       张茂金  长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雁  吉林市教育局局长

朴雄英  延边州教育局局长

赵青山  四平市教育局局长

庄亚男  通化市教育局局长

刘大伟  白城市教育局局长

孙时光  辽源市教育局局长

范  强  松原市教育局局长

惠  鑫  白山市教育局局长

李忠法  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局长

关学义  梅河口市教育局局长

王玉江  公主岭市教育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宋春辉(兼)

副  主  任:李富忠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工作人员: 曹  文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