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结题文件
请认真阅读以下课题管理办法及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
1. 《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
2. 《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吉教科研办字[2017]8号)。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推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线上进行,实现课题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启用“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jykygl.jlipedu.cn:8085/)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集中受理结题共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 结题申请书。结题申请书中新增“课题资助经费决算表”一栏,仅限有经费资助课题组填写。结题审批书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2. 结题报告。不少于8000。
3. 成果材料。研究成果限报5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 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调研报告、问卷等,其中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变更审批表均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5. 变更材料。即经管理部门审批的变更审批表,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上传文档均须为 PDF 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 50M。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三、结题申报程序
1.因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自 2020 年开始试运行,故“平台”仅受理 2021 年以来立项课题网上结题;2018-2020 年立项课题仍需提供电子材料结题。
2.网上申报结题。2021 年以来立项的课题,结题需登录“平台”在线完成结题材料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结题汇总表及论文发表要求
负责人需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一份。
论文要求需在显著位置标明“20XX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
五、变更要求
经由“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申请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的,我办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处理。非经由“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申请变更的,每年分2次集中申报、集中审批处理,集中申报变更时间分别是上半年的4月10日-16日,下半年的10月10日-16日。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2024版).doc
附件3: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17]7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名单(2014.12.9 共5737种 ).pdf
附件7: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学样期刊名单公示(2017.2.6 共712种).pdf
科研处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