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部门:
按照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关于启动2025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2024〕11 号),我校将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助力“464”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的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以《2025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4)为总指引,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锚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攻方向,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升级谋突破,加快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谋突破,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中限报1 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 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项目申报有年龄要求,具体请参见附件7《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三、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5)。
2.项目申报人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题的研究内容相近的题目再次申报(鼓励校内培育项目)。
3.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每个教学单位(含校内兼职教师)至少申报2项,非教师系列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名额不限),经学校初审、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4.课题盲审表(系统导出)纸质版一式5份,于2024年7月16日下午下班前交到科研处,电子稿(Word版)发送到邮箱:956742479@qq.com。
联系人:赵晓程 电话3352215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zip
科研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