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处 | 关于开展 2024 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6:44:52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申报课题须填报《立项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3、4),将电子版资料送至8311808@qq.com,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逾期不受理

二、课题立项

《立项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团校初评。初评通过后,提交专家评委会评审立项。通过答辩评审的课题可获立项。

研究计划课题分为理论类和调研类两大类,每类均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由专家评委会评定。理论类重点课题将推荐为A类课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A类课题”)、B类课题研究专项(以下简称“B类课题”)立项备选课题,调 研类重点课题将推荐为C类课题基金项目(以下简称“C类课题”)立项备选课题。

如参评“A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得有“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社科基金项目。

如参评“B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负责人不得有“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 题项目。

如参评“C类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但具有博士学位的申报人,需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负责人不得有“省智库基金项目”在研项目且同年不得获立其它省智库基金课题项目。

为推进“两院四中心”教育实践阵地的持续进步与发展,设立“两院四中心”教育实践阵地研究专项。根据阵地规定,受聘于阵地的研究员可在所属阵地内申请一般类专项课题,选题方向需符合阵地主要研究任务。团省委将授权相关阵地机构 负责课题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与客观。课题证书 遵循一般课题管理办法,由团省委统一颁发。若研究员拟申报重点课题,需参与省团校组织的统一评审。课题及课题主持人不重复立项。

三、立项资助经费补助标准

重点课题经评审,如列入A类课题,将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如列为B类课题,将给予5000元研究经费支持;如列入C 类课题,将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

D类课题不提供经费。

四、研究安排及成果形式

1.一般课题(D类课题)。

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负责人需于12月前完成研究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省团校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课题进 行结项评审鉴定。一般课题中调研类课题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研究报告。提供不低于15000字报告,报告需具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经结项评审专家委员会认定。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的,可不参与结项评审,直接予以结项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

一般课题中理论类课题负责人于9月前提交《中期进度报告》,12月前完成研究成果并提交书面结项申请。如研究需要, 可于2025年12月底申请结项。最终成果包括以下两项:

1)主要成果(满足其一即可)。

①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1篇以上(含1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或CSSCI级报纸、国家行政单位主管的报纸、党报,不包括论文集),只有用稿通知不予结项,并注明“2024年度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咨政报告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有采纳证明)。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报告要突出问题意识,提出的意见具有较大的落地可能性。

2.重点课题(A 类课题、B 类课题、C类课题)

重点课题中的理论类课题需于2025年12月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

纳入“A类课题”的重点课题最终成果需包括:

1)主要成果(满足其一即可)。

①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发表,并至少含 1 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发 表的论文必须注明“2024 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少年问 题研究专项”字样。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副省级及以 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③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并注明“吉林省社会科 学基金青少年问题研究专项”和“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 字样。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30000字的研究报告。

3)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 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纳入“B类课题”的重点课题最终成果需包括:

1)主要成果(满足其一即可)。

①在研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有2篇以上(含2篇)与课题名称相匹配的论文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必须注明“2024 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字样;

②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③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出版专著,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青少年教育发展研究专项”和“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字样。

2)研究报告。提供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

3)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4)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重点课题中的调研类课题需于9月底前完成研究工作并向省团校提交书面结项申请。纳入“C类课题”课题最终成果需包括:

1)调研报告。提供不低于20000字的调研报告。以此项目的研究成果形成的相关报告应获得厅级主要领导或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咨政报告。提供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

3)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课题负责人需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并接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省青少年发展 研究计划课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成果使用。课题研究成果将作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 作的重要参考,将以内参、信息或工作建议等形式报送省委和 团中央,或根据需要纳入相关研究类出版物中.

  人:于恩顺 

联系地址:办公楼B1-309

联系电话:0434-3352215 

 

 

                                                 科研处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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