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开展第十三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经科研处组织遴选推荐参加此次评奖。
二、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共推荐10项,经学校初审并公示后,组织申报。
2.每人只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参评。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吉林省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著作类成果申报时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且不予退还。
三、材料要求
1.填写《成果申报表活页》,一式三份;盲审成果材料一式三份:一是论文类成果要提供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二是以下内容要打印网上查询页:(1)核心期刊;(2)省级及以上论文要标明影响因子;(3)转载、被引用情况。三是成果获奖、被采纳、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盲审材料中均不能有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发现有个人信息,即取消评审资格),并填写电子版“申报数据汇总表”,相关附件到科研群或科研处网页下载。
2.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99570245@qq.com中,邮件主题标明“第十三届教科办评奖+成果名称”,并上交纸质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周三)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王敏 电话:0434-3352215
科研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