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深入落实《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科普赋能作用,打造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和基层科普组织动员体系,以高质量科普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服务人口高质量发展,省科协组织开展2026年度重点科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特色科普活动
2.科普能力提升活动
3.科普展览资源开发推广
二、限额数量、经费支持及项目实施要求
具体详见网址:https://www.jlskx.org.cn/party/show-1997.html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相关管理咨询经验和专业资质,能够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五)市州、县(市、区)科协不可单独申报,需联合符合以上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申报,并附方案说明与联合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六)两年之内未完成吉林省科协科普部重点科普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七)申报单位须能开具与申报名称(公章)一致的普通增值税发票,不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请勿申报或在申报时标注放弃项目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 请登陆省科协云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资格承诺)(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二)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报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或省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同一法人单位申报每类专题项目不得超过1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各申报单位请于6月18日中午下班前,报送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和申报资格承诺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和PDF)至邮箱956742479@qq.com。电子邮件名称标注为“(项目编号xxxx)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省科协财务要求限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赵晓程
联系电话:0434-3352215
科研处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