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请分别按照《关于制(修)定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制(修)定2023版3+2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教务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