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10:50:38 发布人:纪检监察处 阅读次数:

“五一”、“端午”两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五一”、“端午”是防范“四风”反弹的重要假日节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要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加强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传达4月25日中纪委集中通报的7起、省纪委集中通报的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文件、发送微信、短信等方式,将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定,知晓纪律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借节日之机组织和参与用公款安排的宴请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实物等节礼和滥发奖金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严格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工作,积极构建常态化约束机制和监督格局,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老问题,密切关注潜入地下、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深挖细查、严查快处在假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邮箱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坚持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

四、严肃追究问责。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部门,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强化“走在前、作表率”意识。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434-3352177

举报邮箱:xyjiwei201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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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