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文件要求,高校要建立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我校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习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实验室开展教学工作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各学院需先将学生信息及照片录入到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平台“数据管理-学生信息”中(已录入的不用重复录入)。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信息也需录入到“数据管理-学生信息”中,学号栏填写教工号。
二、学习考核范围
(一)22级大二学生考核内容要求
1.第一部分:实验室通识安全。
2.第二部分:各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选择相关题库试题。
第一和第二部分组一张100分卷子。(随机或手动组卷均可)
(二)23级大一学生考核内容要求
实验室通识安全考核(100分)
三、学习考核要求
学习:采用线上练习方式进行自主学习。
考核:采用线上证书考试,100分制取得90分及以上成绩,认定为考核通过颁发考核证书。

四、线上学习考核网址:http://192.168.0.172/index APP端(安卓手机)可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实验室安全准入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系统 V1.1操作手册。
五、组织形式
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在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1月15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未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允许进入教学实验室。各学院考核后将学生成绩和参加考核的教职工成绩单纸质版分别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存档备查。成绩单提交时间为11月15日下班前。影像资料自行保存。
附件1:实验室安全培训准入系统 V1.1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