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训人员:各教学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入实验室授课的所有教师、2023级和2024级全体学生。
二、培训内容:高校实验室安全培训课程(具体课程见下表)。

三、开展形式:采用超星软件进行线上学习。登录超星学习软件,点击相应课程,在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1月3日前完成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视频及章节测试。课程邀请码及二维码详见附件1。
四、学习要求:学习完成后教务处统计各教学单位教师及学生学习成绩并备案,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或者学习成绩在80分以下的同学,教务处会组织再次进行学习,直至完成学习任务并合格为止。
注:大一新生如没有在超星学习通上注册,请按照《学习通注册使用指南》(附件2)下载注册后,再登陆完成学习。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并合理安排本次培训学习活动。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升安全责任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
1.课程学习邀请码汇总表
2.学习通注册使用指南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