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解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及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管理与假期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相关事宜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担当,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暑期校园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二、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门窗、水、电、气。积极防范可能引发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工作,实验室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保证发现问题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上报学院及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气瓶、各类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废物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原则上暑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确因工作任务需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请提前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同时二级学院将相关申请记录备案。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
三、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各教学单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常态化管理与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实验室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转移、遮挡、堵塞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2.实验室内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维修,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实验室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报修保证假期安全。
4.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毒品、易燃易爆品和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按规定存放,确保实验室安全。
5.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方面的管理,认真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6.实验室内气瓶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使用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及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同时上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
吉公网安备22030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