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21 05:33:40 发布人:纪检监察处 阅读次数:

党委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中纪委、省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主要内容: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党纪政纪条例和规定等。

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全面负责。每半年对全院廉政建设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教育干部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干部职工,做到警钟长鸣。

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学院党委委员参加全院中层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