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岗位职责
(一)审计处长岗位职责(1岗1人)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审计法规,组织全处开展审计监督、评价和鉴证工作,维护学校财经纪律、规范经济行为。
2.负责审计处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规范从审、廉洁从审等各项规定。
3.组织制定学校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学校所属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4.组织起草和制定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5.组织实施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项目,审定审计方案、审计报告,组织撰写审计意见书及处理决定。
6.负责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不断拓宽内审领域,积极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7.负责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对审计工作中重要事项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
8.定期对全处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审计处的工作。
9.负责校内外有关审计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推动审计工作稳步发展。
10.积极开展对审计工作的宣传,提高教职工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1岗1人)
1.协助处长组织落实审计处各项工作。
2.分管审计处综合科业务。
3.负责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及档案管理工作。
4.起草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5.按照内部分工,侧重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组织和参加重点审计项目和重点审计调查工作。
6.处长不在时,受处长委托组织审计处日常工作。
7.受处长委托参加有关会议,起草或修订有关文件制度。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程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1岗1人)
1.负责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文件、预算、工程量清单、决算的审计。
2.负责突发和零星工程(项目预算少于五万元)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工程结算审计。
3.负责收集基建、维修等工程市场询价,不定期深入基建工程工地查看工程情况,并做好记录。
4.负责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必要性的现场勘察、确认工作,并做好记录。
5.参与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6.协助处长开展工程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
7.及时完成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1岗1人)
1.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2.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下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3.根据委托对学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承包单位或个人的承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专项资金等审计事项进行审计。
5.负责对上述业务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6.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等。
7.负责学校五千至二十万物资的联合采购。
8.负责相关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9.协助处长工作,并在处长外出时代替处长处理日常审签事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