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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职责

发布时间:2025-09-30 10:32:06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审计处职责

      

1.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负责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3.负责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对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论证、审批、立项等事前审计监督;招投标、施工合同以及施工过程等环节的事中审计监督;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等事后审计监督。

4.负责突发及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隐蔽工程现场勘察、市场询价等,参与工程验收,对维修工程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五千至二十万(不含))的联合采购及验收。

6.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7.负责专项资金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绩效评价等审计。

8.负责学校对外经济活动方面合同、协议的审核。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审计科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开展综合审计工作。

2.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进行审计。

3.对学校下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学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承包单位或个人的承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学院及下属单位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7.上述业务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8.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等。

9.学校五千至二十万(不含)物资的联合采购。

10.相关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审计科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对学校基建、修缮、零星工程项目开展审计工作。

2.负责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工作。

3.负责突发和零星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4.完成基建、维修等工程市场询价,不定期深入基建工程工地查看工程情况,并做好记录。

5.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必要性的现场勘察、确认工作,并做好记录。

6.参与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验收。

7.对工程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8.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