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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多举措开展差旅电子客票报销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25-09-06 14:31:02 发布人: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为积极响应国家电子票据推广政策,切实解决师生差旅报销 “找票难、存票烦” 问题,保障 2025 年 9 月 30 日后火车票、航空运输客票 “全面取消纸质报销凭证” 新规顺利落地,近期,财务处围绕差旅电子客票报销开展系列宣传服务工作,目前已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完成首轮核心内容推送,后续配套宣传同步推进。

此次宣传工作以 “精准触达、实用导向” 为原则,财务处前期已完成多轮准备:一方面,梳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 年第 8 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 年第 9 号)等政策文件核心要求,明确电子客票报销的时间节点、法律效力及操作规范;另一方面,针对师生高频疑问,整理出 “报销关键信息清单”,重点标注 “发票抬头为beat365唯一官方网站、纳税人识别号 12220000412757026A” 的必填项,同时提示 “个人或其他单位抬头电子发票需红冲重开” 的注意事项,避免师生因信息错误影响报销。

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中,财务处采用 “图文结合、分步拆解” 的方式,直观呈现电子客票获取流程:针对火车票电子客票,详细说明 “行程结束或退票 / 改签后 180 天内登录 12306 APP,通过‘订单 - 电子发票 - 开具电子发票’路径操作” 的步骤,特别标注 “仅限乘车人本人开具,暂不支持代开” 的规则,并附上 12306 操作界面及电子客票样例截图;针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公务行 APP 为例,拆解 “登录 - 我的订单 - 订单详情 - 电子行程单 - 勾选乘机人 - 填写信息开票” 的流程,同步提醒 “客票使用后 180 天内开具、变更需先作废原行程单(限 3 次)” 的要求,搭配行程单样例图清晰展示关键信息位置,确保师生 “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除线上公众号推送外,财务处还同步做好线下配套服务:安排报销窗口工作人员提前熟悉电子客票核验流程,针对师生现场咨询的操作问题提供 “手把手” 指导;同时整理《12306 铁路电子客票开票指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开票指南》两份官方操作文档,便于师生随时查阅。

此次宣传工作不仅帮助师生提前适应差旅报销 “电子化” 新模式,更体现了财务处 “以师生为中心、以服务促管理” 的工作理念。下一步,财务处将持续关注师生使用反馈,及时解答电子客票报销过程中的新问题,确保差旅报销流程顺畅高效,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财务服务保障。